第3章立刻蜂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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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鲜血的味道,令我陷入了空前的兴奋之中,我将他的喉管彻底咬断,任凭鲜血染红了他身下的印花床单。

    看着那不断地抽搐,已经被鲜血完全染红的身体,我的心里,不但没有半点的同情,反而有着一种无法言喻的快感。

    一个好似恶魔般的声音,在体内提醒着我,我是一头狼,而人类,则是我们的天敌,只有杀光了人类,我们才能够过上无忧无虑的好日子。“狼!救救命啊”眼见得我一击之下,已经要了那男人的命,女人不顾一切的狂喊了起来。

    “呜”我在喉咙中,发出了阵阵警告的声音,示意那个女人闭嘴。女人并不笨,听到我的声音,立刻便闭上了嘴,光滑的身体,也不知道是因为冷,还是因为恐惧的关系,好似筛糠一样的剧烈颤抖了起来。

    “呜”我仰天鸣叫一声,抬起自己的前爪,蘸着男人的鲜血,龙飞凤舞的在地上写了几个大字。

    “想要活命,我问你什么,你就回答什么!”狼的前爪,毕竟不如人类的手臂灵活,因此,这些字写的歪歪扭扭,看上去简直比蜘蛛爬出来的还要难看,虽然难看,但是,这些字迹,毕竟还是很好辨认的。

    “你会写字,也懂我们的话,你是妖精?”眼看着我蘸着鲜血写了几行字,女人的声音,听起来已经显得很是语无伦次。“别那么多的废话,如果你不想和那个男人一样下场的话。”我再次蘸着血,写下了如下的一段文字。

    “妖精大爷,你就饶了我吧,你问什么,我就答什么就是了。”女人的精神完全崩溃,一脸恐惧的对我应承道。“巧云是谁,她住在哪?”我再次的蘸着鲜血,一口气的问出了几个问题。

    “巧云是个狐狸精,她住在隔壁的春风村,这个骚货,就是个扫把星,克死了自己的丈夫不说,居然还到处去勾引男人,哼,亏得那些贱男人,偏偏就吃她那一套。”

    女人对于巧云,显然是有着刻骨的恨意,即便是面对着我这样一只她所谓的狼妖,也丝毫不会隐瞒自己对巧云的妒恨。

    通过女人那恨不得我立刻去将巧云抓来吃掉的声音里,我逐渐的了解了一些关于巧云的事情。这位巧云,算得上是十里八乡有名的美人,今年年方24岁,正是女人好似花朵儿般的年纪。

    只是,这位大美人的婚姻生活,却是极其的不幸福,年纪轻轻的便死了丈夫守了寡。也正因为如此,她被村里的人,叫做是扫把星,意指她克死了自己的丈夫。只可惜,虽然话是这么说,但是,村里的这些男人,却都对巧云,有着一种无法抑制的非分之想。

    就连作为猎人头领的黑胡也不例外,为了能够顺利的娶到巧云,这个家伙,一出手,就给巧云那个见钱眼开的婆婆一车干兽皮当做了彩礼。

    如此阔绰的出手,少不得便要顺利抱的美人归。“黑胡要和她结婚?在后天?迎亲大概是在什么时候,你们的婚俗如何?”我再次的向女人求证这件事。

    女人被我吓破了胆,将我要问的问题,一股脑的倒给了我,就连结婚的某些细节,以及她和自己那个死掉的男人,经常一起去听窗根的事情,也都一五一十的告诉了我。

    听着女人的叙述,我的心里,逐渐的变得无比的敞亮。看来,我刚才想的一点都没错,如果按照我的计划来进行的话,那么,黑胡的婚礼,恐怕就要变成是他的葬礼!

    想道这个令我每日里睡不好觉的大仇人,即将在后天成为一堆白骨,我的心里,不由得有了一种嗜血的冲动。

    我狂嚎一声,身形径直的向前一纵,一口咬住了女人的咽喉。女人完全想不到,我根本没有放过她的意思,一双眼睛,不甘的看着我,久久的不肯闭上。

    老林子里一座布满了奇石的山岗上。我和狼二并排站在一块突兀的山石上,仰天疯狂的嚎叫着,不过一会的时间,我们的身边便开始一阵阵绿色的荧光闪耀。那是一双双的狼眼。

    而它们的主人则是隐藏在黑暗中,不断的磨着自己森白锋利的牙齿。这里是白鼻头的地界,在它的手下有着一百多头壮年的公狼,算是这片山区最大的狼群。

    “狼大,你真是胆大,居然就敢带着一头小狼来我这边争地盘!”狼群之中响起一个凶戾的声音,一头长着白色鼻尖的巨狼,在其他恶狼的簇拥下,一摇一摆的朝着我和狼二包围了过来。狼二紧张的弓起身体,全身的毛都竖直了起来。

    毫无畏惧的回瞪着那群想要将要把我们撕碎的同类。狼虽然是群居的动物,但是,他们之间的界限,却可以说是茎渭分明。

    如果一群狼,不慎的闯入了另外一群狼的地盘,那么,它们之间唯一能够解决问题的方法,便只有鲜血和锋利的爪牙。“白鼻头,我可不是来和你争地盘的。”我拦住一脸凶神恶煞的狼二,极力的要让自己的声音听上去比较温和。

    “那就现在夹着尾巴给老子滚!”白鼻头低吼着,不断地在口中喷着白气。“嗷呜!”白鼻头的手下疯狂的对着我和狼二吼叫了起来,看他们的架势,只要我们稍有反抗,便要立刻被撕成碎片。

    “白鼻头,我来这里其实是来搬援兵的,因为我得到了一个足以让你发狂的消息!”我护着狼二后退了几步,仍旧一脸温和的对白鼻头说道。

    “那就快说,说完了赶紧滚!”白鼻头的右爪子用力的扒着身下的浮土,这是它随时准备进攻的信号。“黑胡明天要结婚,而跟随在他身边的猎人们会和他一起去迎亲,按照他们人类的习俗,他们身上都不会带枪!”

    我紧走几步,不急不缓的走到了白鼻头的跟前,我可以清楚的看到,白鼻头听到我的消息后,停住了正在拨土的爪子。

    他的妻子以及他的几个未成年的孩子,都是死在了黑胡的枪下。狼和其他的动物不一样,他们一生只有一个伴侣,一旦他们的伴侣不幸身亡,他们便会孤独一生。

    因此,白鼻头的这辈子,也只剩下了复仇一件事。“明天正午在小河湾,他们娶亲的路上白日狙杀,能杀多少杀多少,做不做?”

    也正因为如此,我才不会和他废话,直接就对着他抛出了自己的计划。人类没有了枪,就像是我们狼失去了锋利的爪牙,只要我们愿意,完全可以把婚礼队伍中所有人都撕成碎片。

    “你从哪里得到的消息,是不是又是这些人类诱杀我们的陷阱?”白鼻头迟疑了许久,声音听上去明显有所放缓。

    “明天正午,我在小河湾等你。”我知道,自己和白鼻头解释的越多,我做为一个穿越到狼大身上的人,暴漏出的弱点也就会越多。

    更何况,做这种狙杀的事情,凭的就是一鼓作气,考虑的太多,只会让士气受损。因此,我也懒得和他废话,直接对着狼二点了点头,转头朝着远方飞奔而去。“狼大,明天正午小河湾见。如果这是个陷阱,老子就算死了变鬼,也要把你撕成碎片!”

    狼就是狼,做决定的时候明显比人要简单快速的多,不像我生前那些生意上的伙伴,做什么决定都是瞻前顾后。第二天正午。一只几乎看不到尾巴的迎亲队伍,在唢呐的吹打声中,缓缓的沿着河滩走了过来。

    老东北的很多地方交通并不发达,因此,这里的人结婚,并不和当年我在的城市中那样,喜欢用长长的车队,而这无疑便为我们的狙杀提供了相当便利的条件。

    “狼大,看来你说的是真的,这黑胡也真的是够大意,居然一点防备都没有!”白鼻头凑到我的身旁,咬着牙对我轻声的说道。

    “不是他大意,那些人类恐怕做梦也想不到,我们会改变自己的习惯,白天救出来捕猎,他们更想不到,咱们的猎物就是他们本身!”我转身看了看白鼻头,有些自傲的扬起了自己的尾巴。

    “白鼻头,告诉你的弟兄们,等到迎亲的队伍通过我们面前之后,再对他们发动攻击,一个也都不许放过!”多年来的商场生涯,养成了我一不做二不休的狠辣性格,即便眼前的这些家伙,以前就是我的同类。

    但是,我却对他们不会有哪怕半点的怜惜。“放心,五年的时间都等了,我还差这么一会吗。”白鼻头紧咬着牙,我能感觉到。

    由于激动的关系,他的身体都在激烈的颤抖着,长长的迎亲队伍,很快便从我们的面前走了过去,黑胡骑着高头大马,身上穿着一件大红色的新郎服,胸前披着一朵大红花,头上还带着一顶黑色的礼帽。在他的身后,跟着一顶由四个人抬着的花轿,一摇一摆,威风至极。

    “白鼻头,还愣着干啥,报仇的时候到了!”眼看着白鼻头由于激动的关系,居然忘了对埋伏在河滩旁草丛里的兄弟们发号施令,我狠狠的咬了一口它的大尾巴,跳着脚催促了起来。

    “嗷呜!”白鼻头仰天长号一声,藏在草丛里的狼群,立刻蜂拥而出,朝着迎亲队伍疯狂的冲了上去。

    “狼狼群”几名吹鼓手停止了激烈的吹打,吓得一屁股瘫软在了地上。不等他们回过神,两头恶狼已经扑了上去,直接用锋利的牙齿咬断了他们的喉咙。

    这一战,白鼻头带来了他手下的全部狼群,将近两百条恶狼,面对着以前不知道肆意屠戮过他们多少亲人的人类,早就已经憋红了双眼。他们奋力的挥舞着自己锋利的脚爪和牙齿,几乎拼了命的去杀戮,完全的都是一副以命搏命的架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