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夏夜长

公子于歌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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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文辛苦, 谢谢大家  “我看你爱听歌, 你那个随身听已经旧了, 给你买了个新的。”

    陶然果然很喜欢,这个随身听跟他旧的那个不一样,多了很多新功能, 他看着说明书在那摆弄, 不觉天色就暗了,俩人出去吃饭。盛昱龙身体刚好,胃口却极佳,点了许多大鱼大肉。陶然问说:“你肠胃受得了么?”

    “哪有那么娇气。”

    盛昱龙话音刚落,服务员就送了一瓶酒过来。陶然大惊,拿着那瓶酒说:“你现在就喝?”

    “吃肉怎么能不喝酒。”盛昱龙说。

    陶然拽着那瓶酒说:“不行,你不能喝, 过两天再喝。”

    盛昱龙没办法,只好让服务员把酒给收走了。陶然说:“我是为你好,你别嫌我管得多。”

    盛昱龙点头:“不喝, 不喝。”

    结果两个人没吃几口,盛昱龙的手机就响了, 是周强打过来的, 问他在哪里。

    陶然听他报了地址,就问说:“谁啊?”

    “你强叔。”

    原来周强来家里看盛昱龙,敲了半天门没人应, 这才打了电话。不一会周强就过来了, 说:“好家伙, 你们爷俩已经吃上了。”

    “强叔,坐。”陶然起来给他让座,自己挪到了盛昱龙身边。周强也不客气,见桌上没酒,吃了没两口就招手叫了服务员:“来瓶山河大曲。”

    周强牙口好,张嘴就咬掉了酒瓶盖子,首先就要给盛昱龙满上。盛昱龙手指微微往酒杯上一挡,说:“你自己喝。”

    “怎么着,医生不叫喝?”

    陶然说:“六叔身体刚好,喝酒不好。”

    周强根本不以为然,大咧咧地说:“那不喝酒干吃菜有什么意思。满上满上,不多喝,意思意思。”

    他说着就要给盛昱龙倒,盛昱龙态度不坚定,模棱两可地就要让他倒了。陶然就把他的酒杯给拿走了,说:“强叔,你要真为六叔好,就别给他倒。”

    盛昱龙讪讪的,说:“你自己喝吧。”

    周强没办法,只好自己喝。不过对于他这种人来说,再好的酒一个人喝又有什么滋味。他看盛昱龙也馋,于是吃完饭想了个由头,把盛昱龙带走了。

    “兄弟们都想你了,大家伙聚一聚。正好孙璐璐前几天刚把工人俱乐部里头那台球厅包下来了,江子他们都在里头玩呢,咱们也去那玩两把去。”

    陶然问:“孙璐璐是谁?”

    “你都见好几次了,还不知道人家名字,上次撸串还碰见她了呢,忘了?”

    陶然这才知道那大波浪,原来叫孙玉璐,他们都喊孙璐璐。

    陶然没有跟着去的道理,于是就先回家了。

    孙璐璐把台球厅包了之后,为了活络气氛,这几天天天找她平日里认识的那些男人来玩球,看见周强和盛昱龙进来的时候浑身一震,她等盛昱龙可等太久了。

    盛昱龙台球打的一流,她当初第一次见盛昱龙,就是在这台球厅。盛昱龙叼着烟,气定神闲地在那玩台球,身姿高挺,一举一动都是男人味,她第一眼就看上了,依她多年看男人的经验,就知道盛昱龙身藏宝物,定是人中龙凤。果不其然,没多久就听说盛昱龙有让人要死要活又哭又笑的本事,叫女人又爱又怕。她这两年费尽心思,就想尝尝盛昱龙的滋味,可惜盛昱龙就是不上钩,急死她了。

    “龙哥,你可算来捧场呢,我以为你把我忘了呢,这几天怎么都找不到人。”孙璐璐娇嗔。

    “知道你天天念叨龙哥,所以我把他叫来玩两把,璐璐,不要钱吧?”

    “不要,”孙璐璐笑着问,“你们喝什么,我给你们拿!”

    盛昱龙台球功夫好,身材更好,台球的观赏性正好就在这两个上头。孙璐璐一边喝着汽水,一边在旁边笑呵呵地看盛昱龙玩球。盛昱龙腿长手长,看在她眼里简直浑身的荷尔蒙,盛昱龙瞄准球洞的时候,神情认真得近乎性感,她大气都不敢喘,只觉得浑身血液上涌,盛昱龙出力迅速果断,一杆进洞,她身子一颤,握紧了手里的杯子,只觉得身上都出汗了。

    这两天天气好,陶然就把积攒的脏衣服洗了,搭满了整个阳台,有些衣服是手洗的,拧的不够干,滴滴答答滴着水,他怕洗衣服的水滴到他的花盆里去,于是就把花盆挪到了里头。自从雨停了之后,天气一下子就暖了,盆里的勿忘我长的很快,陶然找了根筷子捣鼓了一下花盆里的泥土,正准备浇点水呢,就听见外头传来了说话声。他跑到阳台上,拨开刚搭上的衣服朝下看了一眼,就看见周强和盛昱龙勾肩搭背地回来,看那步履神态,显然又喝了酒。

    周强看着老实,酒场上却贼的很,鲜少见他喝多过,倒是盛昱龙,喝的步履蹒跚,满脸通红,陶然开了门,站在门口看着他们俩沿着楼梯上来。

    周强看到他,笑着说:“陶然,赶紧过来帮叔一把。你六叔可沉死了。”

    盛昱龙看到他,打了个嗝,醉醺醺地笑道:“陶陶。”

    陶然脸上看不出表情,淡淡的,却也没过来帮忙,只给他们俩一人倒了一杯水。家里原来待客都用一次性的杯子,眼下没有了,只好用玻璃杯。陶然就把平时盛昱龙喝水的杯子给了周强,把自己的水杯给了盛昱龙。

    反正盛昱龙在家都是拿着哪个用哪个,也不是头一回用他的杯子。

    周强喝了两口水就走了,陶然虽然淡淡的,但他能看出陶然的不高兴来。盛昱龙也老实,脱了外套,解开了领口的扣子,满脸酒色地坐在那里也不说话,气氛十分微妙,他还是早点走的好。

    陶然见周强走了,斜眼看了一眼沙发上的盛昱龙,冷笑了一声。

    盛昱龙本来瘫坐着,看到他笑就往上坐了坐,自己也笑了笑,说:“原本我打死都不喝,都是强子他们,存心灌我……”

    “你要是不喝,他们还能撬开你的嘴?”这话陶然是跟他妈学的。刘娟最痛恨陶建国的毛病就是爱喝酒,每次陶建国喝多了酒她都会数落几句。

    盛昱龙笑着站了起来,有些心虚,说:“男人们聚会,哪有不喝酒的,不是叫人笑话?你还小,不懂。”

    陶然本来脸色还淡淡的,闻言就沉下来了,他真不是单纯地因为自己不喜欢喝酒,他是真心关心盛昱龙的身体,盛昱龙却不领情。他觉得自己是为盛昱龙好,却好像瞎操心,嘴上就说:“你平时喝酒,我有问过么?这才大病初愈,就忍不住喝。喝喝喝,就知道喝,喝死你算了。”

    这话一出口,他就觉得有些冒失了,但生气也是真的,他又不是私心,正好这时候外头传来了敲门声,是庞丽英的侄子,来送牛奶了。

    陶然开门接了牛奶。牛奶还是热着的,他回来倒了一杯,剩下的也没再管,就放在茶几上。他端起杯子喝了两口,见盛昱龙一直心虚地看着他笑,端着牛奶就朝自己房间去,整个过程都没再说话。走到门口的时候盛昱龙过来抓住他的胳膊,因为喝多了脚步还有些踉跄,嘴上也不利索,笑着说:“你还生气了……”

    “我生什么气,没有。”陶然说,“我是什么人啊。”

    他其实真的没什么资格和立场去管盛昱龙的生活,他是晚辈,还是没有血缘关系的晚辈,怎么都轮不到他来教育盛昱龙。

    盛昱龙醉醺醺地看着他,伸手抹了他嘴角的牛奶渍:“你说你是什么人。”

    盛昱龙说着就将沾了牛奶渍的手指放到嘴边,舌尖伸出来,舔了两下。陶然第一次意识到盛昱龙的舌头那么长而有力,又灵活又狡猾。

    这样的盛昱龙让陶然生出几分畏惧。盛昱龙的脸上带着酒色,长的其实不算特别英俊,但脸型周正,棱角分明,眼睛色,色的又很深情。大概是烈酒在他身体里起了火,他的气息潮湿而灼热,裹着酒的香,因为他的人是痞的,那酒气似乎也有了攻击性,怀揣着野心要也醉了他。

    陶然心里突突直跳,扭头就走,谁知道盛昱龙伸手去抓他,第一次抓了个空,所以第二次就抓的更急,没控制好力道,掐住了陶然的脖子,猛地将他按在了门上,陶然的后背撞在门上,人都吓傻了。盛昱龙又去捏他的下巴,逼迫他直视,陶然脸涨得通红,不肯输了气势,瞪着盛昱龙看。

    倒是盛昱龙,一直觉得脸面上抹不开,似乎有意躲着他,一连几天不见踪影。

    暖气又恢复了,家里又变得暖和起来了。周末的时候陶然便又回家了。

    他本来是没打算回的,刘娟和陶建国每次打电话都让他好好学习,没事别来回跑,他也不是那种会想家的人,这趟回去,是他姥姥病了。

    血脂稠,倒不是大毛病,刘娟说上了年纪的人多少都有点,不要紧。

    陶然很小的时候爷爷奶奶就去世了,跟姥姥姥爷比较亲,听说了之后一直悬着心,周六上午就请假了,回去看了看他姥姥,吃了午饭和刘娟回到家里来,刚走到大院门口,就看到外头停着一辆车。

    他们大院很少有开车的来,陶然忍不住多看了两眼。刘娟说:“余家的,那女人交了好运了,找了个有钱的男人,如今隔三差五便来他们家。”

    刘娟的话刚落,就见余家的门开了,余欢一身碎花连衣裙,打扮的甚是清爽,身后跟着出来一个男人,大概一米八的个头,戴着眼镜,相貌很是俊朗儒雅。

    “大冷的天穿裙子,烧得……”刘娟低声嘀咕了一句。

    陶然却注意到了他们身后的余和平,背着包。那男人回头叫他,余和平应了一声,快步跟了上去。

    倒很像寻常的一家三口,温馨而美满。

    陶然觉得有点吃惊。

    今天梁成东是来接余欢母子到长海市里去玩。他和余欢感情发展很顺利,便有心和余和平也搞好关系。他们这种感情,最重要的其实就是孩子的意见,余和平有些内向,防备心也强,想撬开他的心,让他接受自己并不容易。余和平上高三了,平日里学业忙,并不是每回都能看到。正好周末,高中也要休息,他想着带余和平去市里玩两天,增加增加感情。

    余和平自己其实并不想去,他早晨起来就觉得有点头疼,好像感冒了,没流鼻涕,就是嗓子疼,头疼,身上也有点酸疼。不过余欢让他撑着,他便撑着。

    况且,他也真的想和梁成东待在一起。

    这是余和平第一次出长明县,说不激动是假的,去的路上一直趴在车窗上看。余欢在副驾驶上和梁成东聊天,不知道说到什么突然笑了起来,笑声温柔得近乎有些谄媚,余和平本来正在看路过的一个楼板厂的工人,听到这笑声的时候愣了一下,忍不住扭头朝前看了一眼,撇了撇嘴,没说话。

    他觉得余欢很装,他和余欢母子感情本就一般,谁也谈不上喜欢谁,看到余欢装模作样,看不惯还在其次,主要是担忧,怕梁成东有天会看到余欢的真面目,会失望。

    那他便再也见不到梁成东了吧?

    余和平十九岁,外表看起来却只有十六七的样子,怯懦,白净,瘦弱,内向,但他有这一颗极其早熟的心。这些年余欢身边的男人如过江之鲫,什么样的男人他都见过,老实巴交的,流氓混混,儒雅的,张扬的,年轻的,老的,梁成东却是里头条件最好的一个。他想如果余欢和梁成东在一起了,他或许也就有了依靠,上大学也不怕没钱了。

    上大学,是余和平心里最大的愿望,大学是穷苦人家改变命运的唯一途径,这观念对他也根深蒂固,他简直为此渴望到全身疼痛,他和其他高三的学生不一样,那些人或许只是为了鲤鱼跳龙门,但大学对他来说,却是一道生门。

    过了这道门,他才能真正获得重生,过上完全不一样的生活,过不了这道门,他将继续在这样黯淡的人生里腐烂。

    梁成东有文化,他这辈子都敬慕有文化的人,何况是大学教授!梁成东就是他梦想成为的人,有文化,有修养,有崇高的社会地位,有钱,完美的人生也不过如此。

    而余欢,是和他梁成东之间的纽带。他帮余欢抓住梁成东,也是在帮自己,所以余欢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别说有点不舒服了,就是在病床上躺着,如果余欢需要他,他也会拔掉针头过来帮忙。

    而这个周末就是需要他出力的时候,所以他表现的很乖巧。长海市是古城,市里景点非常多,他们逛了一整个下午,晚上的时候住在了酒店里。

    这是余和平头一回住酒店,他在长海市经历了许多的人生第一次,而每个人生第一次都像是给他打开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门,原来有钱人的生活是这样的,真好。

    他的欲望几乎无法抑制,阴郁的眼睛都有了光彩。他要过这样的生活,他要做这样的人,他要从泥淖里爬出来,做一个光鲜亮丽的人。

    “只可惜不能去他家里住。”余欢略有些失望,站在大厅里看梁成东去办入住手续。

    余和平没理她,好奇地四处打量着酒店装饰华美的打听,他弯腰摸了摸身旁的沙发,那么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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