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甘之如饴全书终

巧克熊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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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好的人就在身边。可她什么也不知道。小桂花眨巴着大眼睛看她,不懂她的话,却是安慰的用自己的小猫脸贴近了她。“滴”的细微一声。别墅的大门在这时忽然被人打开。本该远在纽约的人,此时突然出现在这个寂寂深夜。

    陈凛长身玉立的站在门口,漆暗的眸光第一时间迎着灯光看向周念,触及到她通红的眼眶时,眉心明显一皱。

    “哭什么。”长达十几个小时的飞行。男人深邃眉宇间明显笼罩着一层疲倦,陈凛进门的第一件事却是丢下行李,长腿大步走过去,拿过纸巾开始替她擦眼泪,而小桂花在他过来的第一秒,就有眼力见的从周念怀里跳开了。

    “陈凛。”周念同样愕然的看着他,连眼睛都忘了眨。不是说好还要几天才能回来吗?怎么今天就回来了。陈凛动作并不温柔地替她将脸上的眼泪擦去,一眼看穿她的疑惑,语调淡然说:“回来收拾你,总是不回信息。”

    说这话的同时,冷白长指也一并掐住女孩肉肉的脸颊,用了力。周念吃痛,却是毫不犹豫扑到他怀里,同他撒娇:“你才舍不得收拾我。”

    他对她最好了。男人不疾不徐的淡哼一声,另一只手落在了她的裙底。含混的笑:“是吗。”周念刚哭的表情凝住,没有躲开,反而主动亲了他一下。漂亮的眸光似水般的盯着他,点头,温软开口:“陈凛,谢谢你。”

    这么多年,谢谢你一直在身边。分别的那两年,会用往后的一辈子来填满。周念和陈凛。永永远远在一起。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每一次视线的终点只会停留在她身上。第一次见周念时。只有三岁。从有印象起,陈母就一直在耳边念叨着,要给他再生个妹妹。

    但直到现在,家里也只有他一个小孩。陈凛并不觉得孤独。最多是有点无聊罢了,直到周念的出现,她有点烦人,总喜欢黏着他。第一次见面,居然还把他当成了姐姐,那时他就在想。

    这一定是个笨蛋,连男孩女孩都分不清,事实证明,她不但是个笨蛋,还是个哭包。遇到一点儿事都能掉眼泪,看到虫子,会吓哭。倘若走的太快没等她,也会哭。不带她一起玩,更会哭。

    那时只觉得她烦,有一段时间,为了不让小周念缠着自己,还特意躲了她许久。结果再见面时,小周念连哥哥都不叫他了。和别的小朋友玩的特别高兴。完全忘了他的存在。远远的看着她和其他小朋友笑时的画面,他却不高兴了。

    那会儿陈母给他买了一台拍立得,本意是看他性子太冷静了。想让他能够到处拍拍照片,激起对日常生活的热情,但从买来到现在,他一张照片都没拍过。

    第一张拍的照片,是小周念。因为她在和别人笑,他不喜欢,后来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周念不爱哭了,她比谁都懂事。

    她把周霖带的很好,可她自己过的一点儿也不好。明明以前最喜欢到处玩的性子,现在总是跟在周霖身后,周霖去哪儿,她也得必须去哪儿。有时候和她打招呼,她甚至都没反应,那么笨。

    更招人讨厌了。也是在那时起,两人的关系慢慢疏远了,他不喜欢这样的周念。再后来,到了初中。周念的性格变得更沉默,两人在学校遇见,也总是没有一句话。

    交集最多的那一次,就是体育课那回,那时他刚打完篮球,夏天温度高,迎着阳光,他稍微眯了眯眸,一刹那便在人群里准确无误的找到周念的位置。这么热的天,她还在傻傻地跑步。其余女生都知道找借口不跑,只有她,总是那么呆。

    陈凛嗤了一声,却敏锐的察觉到,有男生在不断盯着周念看,那样的眼神,他清楚知道意味着什么。心里莫名生出一股躁意,几乎没有犹豫,他拎过自己的校服外套,冲着周念的方向跑了过去。

    见他过来,这傻子还怯怯的不敢和他打招呼,甚至还让他送她去医院,他想,总有一天她会笨死的,不过好像就是从这里开始,他突然有点心疼她。因为记忆深处永远记得,那天靠着柱子站在阳光下,朝周念递出那个保温杯时。

    她受宠若惊的眼神。以及接过时,小心翼翼的表情。好像没人对她好过。连一瓶水,都这样惊喜。中考结束后,他去国外玩了一圈,其实当时是给周念带了礼物的。

    但是不知道以什么样的理由送给她。最主要的是,周念好像在躲他。平时上下学那条路上,总能碰见她,可开学那么久,都没遇见过一次。

    很显然,是她在躲他,那段时间,他甚至怀疑,周念这笨蛋是不是和别人谈恋爱了。可当真正看见她时。

    那是他第一次情绪在失控的爆发边缘,她的头发被剃了,她那么瘦,伶仃的身影藏在宽大的校服底下,可怜的像是一只刚出生就被人抛下不要的小猫儿。

    旁边的人都在惊讶看戏。可他只看到她发红的眼眶。所以他毫不犹豫的,也将自己的头发剪了,他笨拙的,想要给她一点力量。可她好像并不知道。高中三年过的很快。

    高考结束后,他稳定发挥,成绩非常出色。说句有点显摆的话,只要他想,国内任何一个学校都随他挑,但他只要京宜大学。因为他知道,周念想去京宜,后来暑假,周念阴差阳错的和他住在了同一屋檐下,那一晚,他整宿未睡。

    因为他知道,周念就在他的隔壁。知道她和闻越去图书馆,他原本不想理会,可还是控制不住的跟去了。

    知道她去咖啡厅兼职,最讨厌闻到咖啡味道的他,还是待了一个暑假,直到那一次。周念无意撞见他的自慰,他其实是故意的,在射精的时候喊了她的名字:“念念。”

    他的喜欢,从来就很病态,她不知道的是,在梦里,他渴望过更多。再后来,到了大学,那次生日宴上,祝星替他找到了高考后无意遗失在市天文馆的照片。

    祝星的爸爸是天文馆的馆长,那些照片,是他这么多年的病态心事。去纽约前,他将这些照片交到周念手里。

    其实只是卑鄙的想让她再爱自己一点,他知道,周念的人生中有太多比他重要的东西。小时候,周霖比他重要,那这一次,他能不能成为她唯一重要的那个人。可惜,还是没有。周念离开了。一句话也没有留给他,消失的无影无踪。

    十几年的相处时光。似是不值一提,那时他痛恨过她的狠心,明明说过,即便要去旁人不知道的地方,也要告诉他,她还是失约了。可在那个大雪停电夜。

    看到她那么难受的趴在桌子上,他还是没出息的想要亲她,想要靠近她。因为这是他喜欢了好多年的女孩啊,后来提前完成学业回国。

    他其实没有那么早的想去见周念,更多的是想让她来找他,但现实是,他忍不住,他想她想的几近发疯,她问他,在纽约两年过的开心吗。怎么会开心呢,她又不要他了。

    他一直在等她哄他,他很好哄的,可她太笨了。总是慢半拍。所以祝星告诉他,周念也在清吧时,他又卑劣的让祝星将她骗到了过来。硬生生将自己折腾到发烧以博取她的心软,那一晚。什么都是故意骗她来的。唯独那一句。

    “在纽约两年,总是梦到你哭”是真的,他最看不得她红眼眶。没有什么苦尽甘来,所有的一切他都甘之如饴。只要是周念给的,他喜欢她、珍重她、心疼她,在漫长岁月里的每一抹光阴里。都无法更改。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