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二四章 被认叔父

安哥的小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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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越高的人,对于自己面子是越发看重,尤其是袁逢这种世家家主,面子肯定比自己的生命还重要了。

    而刘鑫现在也是一样,毕竟刘鑫作为主公,自己的面子已经不是自己一个人的面子了,因为曹操等人已经选择效忠刘鑫,那么他们的面子也和刘鑫的面子相挂钩了。

    而刘鑫现在想来,自己好像还差一个唱黑脸的人。

    就像刘备身边的张飞,在刘备发迹之前,基本上就是专门做各种脏活累活,基本上只要是得罪人的活,都是由张飞出面。

    就像刘备还在当平原县令的时候,与督邮发生冲突时,刘备这个县令不好亲自动手,所以张飞就自告奋勇,跑去把督邮打了一顿。

    在之后的三顾茅庐时,张飞也是扮黑脸的那一个,站出来对诸葛亮各种冷嘲热讽,以此衬托刘备的求贤若渴。

    总而言之,每一个成功的诸侯背后,都有一个专门背黑锅的心腹手下,毕竟有些事情作为主公是不好下手的。

    想到这儿,刘鑫都忍不住思考起来,自己是不是应该专门培养一个人来替自己背黑锅。

    想到这里,刘鑫自然而然的想到了王双,现在在自己的手下人中,也就王双最适合给自己背黑锅了,反正王双也自带“作死”属性,物尽其用嘛。

    刘鑫想到这儿,不由得摸了摸自己的下巴,开始思考着该如何“调教”王双了。

    此时此刻,正在隔壁客厅里大快朵颐的王双,感到一股冷风吹拂过自己的后背,好似有一个可怕的“阴谋”正在向自己袭来。

    王双不由得放下了筷子,开始思考起了谁会在背后说自己的坏话比如正坐在自己对面的钟会。

    就在王双思考钟会是不是在暗地里抹黑自己的时候,杜几已经开口答应了刘鑫的提议。

    杜几一脸微笑的点了点头,开口说道:“既然刘仙师愿意将别院借给我居住的话。那我也就却之不恭了,刘仙师你请放心,我一定会帮你照看好这间别院的。”

    刘鑫点了点头,也不再提自己要将这间别院赠送给杜几的事,而是直接顺着杜几的话说了下去,“如此甚好,有了伯侯兄替我照看别院,我也就放心多了。”

    刘鑫又和杜几客套了两句之后,便将这事跳过,只约定在明儿早上,刘鑫安排人手去帮杜几搬家,而周异也适时的给杜几放了一天假。

    接下来的宴席就在欢声笑语中打出了。。。没有gg,而是愉快的结束了。

    因为作为“公务员”的周异与曹操还有杜几,他们三人下午还得去上班,毕竟大汉时期虽然没有打卡上班的规定,但是洛阳令和洛阳北部尉的工作都非常多,周异这个洛阳令看起来头上还有几个直属上司,但是这些直属上司都是那种不管事的人,因此洛阳城内的那些零散事务都是由周异负责的。

    至于曹操这个洛阳北部尉,每天下午都得处理各种纠纷与争斗,而且时不时还得带着手下的衙役出去巡逻,总之曹操的这个工作还是挺麻烦的。

    至于杜几,自然是给周异当文职秘书了,带帮助周异处理各类事务。

    所以,周异在宴席结束之后,便带着曹操与杜几离开了周府,而刘鑫则是和孙坚坐在一起聊了会天,刘鑫就准备带着孙坚先回自己大院坐坐,等待着晚上酒席的开始了。

    这也是因为大汉那贫瘠的娱乐活动,基本上除了喝茶聊天,也就到某些烟花之地玩耍了。

    刘鑫没想到这孙坚也是一个“老司机”,竟然知道洛阳的那些“好去处”在那。

    大汉时期虽然没有“”之类的大型连锁机构,但是在暗中还是有做“特色”交易的地方,孙坚曾经来过洛阳一次,所以还知道几个这种具有“特色”的好地方。

    不过为了表现出自己的正直威信,刘鑫表示拒绝前往那些烟花之地,于是孙坚也只好放弃了这次向刘鑫“请罪”的机会。

    不过在刘鑫准备前去叫上苏佳一行人的时候,却在门外遇见了小正太周瑜。

    因为这是周异举行的宴席,所以宴席的一切都是按照大汉的规矩来安排的,因此周瑜是没有资格参加宴席的,毕竟周瑜现在还是一个四五岁的小正太,怎么可能来参加宴席呢。

    不过小正太周瑜可是刘鑫的“脑残粉”了,毕竟对于小孩子来说,苏佳表演的那些“仙术”是极具震撼力的,而且小孩子们都是,所以周瑜便开始崇拜起了刘鑫。

    刘鑫看着一脸崇拜样子的周瑜,不由得笑着说道:“哦,这不是周瑜嘛,你怎么在这里待着呢。”

    当一个三国时期的着名人物一脸崇拜的看着自己,刘鑫只觉得一阵舒爽,感觉自己萌萌哒。

    周瑜倒是很有礼貌,见刘鑫跟自己搭话,便也笑着点了点头,充满敬意的对刘鑫说道:“刘仙师,我已经仰慕你很久了,刘仙师你能够给我表演一个“仙术”吗?”

    刘鑫一听,脸色微变,这周瑜还真是一个小孩子,难道不知道“仙术”是不能随便施展的吗?

    当然了,刘鑫本来就不会施展“仙术”,而苏佳现在也不在身边,刘鑫表示“仙术”什么的自己现在做不到啊。

    所以,有时候天真的小孩子,往往会在无心之间下出一步好棋,将军!

    现在,刘鑫就算是被周瑜给将军了,毕竟自己虽然会一些小魔术,但是手边上也没有什么道具,再加上苏佳还在另外一个客厅里就餐,远水解不了近渴。

    至于开口拒绝为周瑜表演“仙术”?那也不行啊,周瑜可是自己的“脑残粉”,自己怎么能让自己的粉丝失望呢?

    不过就在刘鑫思考对策的时候,孙坚站了出来给刘鑫解围了。

    孙坚说起来,还是周瑜的干爹呢,毕竟周异与孙坚早就是那种拜过把子的兄弟了。

    所以孙坚毫不客气的一巴掌拍在周瑜头上。有些无语的对周瑜说道:“周瑜,你小子平时不是知书达理的吗,难道不记得什么叫尊重长辈吗,刘仙师也算是你的叔父了,你怎么一上来就让你叔父给你表演“仙术”呢?而且“仙术”之所以能叫“仙术”,就是因为“仙术”的能力远超常人,岂是能够用来随意表演的呢?你懂了吗,周瑜。”

    周瑜被孙坚这么一通教训以后,也认识到自己太过于唐突了,“仙术”怎么可能是自己想看就能看的,那“仙术”又不是廉价的街头戏法。

    于是乎,周瑜摸了摸自己的脑袋,有些不好意思的对刘鑫说道:“对不起了刘仙师,我刚刚有些太想当然了,所以才提出那么无礼的要求,还请刘仙师不要怪罪我才是。”

    刘鑫笑着摇了摇头,他怎么会怪罪周瑜呢,周瑜可是刘鑫未来预定的得力帮手呢。

    因此,刘鑫一脸微笑的看着周瑜,然后蹲下来摸了摸周瑜的头,开口说道:“文台兄说的对,“仙术”威力强大,并不可以随时随地的进行表演,而且“仙术”本来就不是用来表演的,所以很抱歉,我现在不能给周瑜你表演“仙术”了,不过我这儿有一件小玩意,周瑜你喜欢的话就拿去吧。”

    刘鑫突然想起来,在自己内衬的口袋里正好放着一个小玩意一个十字架形状的水晶吊坠。

    这个十字架形状的水晶吊坠,是刘鑫在翻衣服的时候发现的。

    刘鑫依稀记得,这个十字架形状的水晶吊坠是在刘鑫穿越之前,一个信仰基督教的病人送给刘鑫的,说来也奇怪,这个信仰基督教的病人对于西医很有抵触情绪,反而更加相信中医,这也是刘鑫的一个老病人了。

    在刘鑫穿越到这个大汉世界的前两天,这个病人刚从国外旅游回来,找刘鑫复查身体时,就送给了刘鑫这个十字架形状的水晶吊坠,这个病人说是从国外带回来的。

    刘鑫看了看这十字架形状的水晶吊坠,的确看起来做工精细,一看就是价值不菲,所以刘鑫本想着拒绝接受这个十字架形状的水晶吊坠,那个病人就好似先知先觉一般,直接拿着复查报告离开了。

    无奈之下,刘鑫也只能将这个十字架形状的水晶吊坠收在衣服里,结果这个十字架形状的水晶吊坠就跟着刘鑫一起穿越到了大汉世界,在前两天收拾衣物时才发现,然后一直放在内衬的口袋里。

    如此说来,这个十字架形状的水晶吊坠也已经成为了刘鑫怀念过去的重要载体。

    想到这里,刘鑫还是将那个十字架形状的水晶吊坠拿了出来,递给了周瑜。

    毕竟周瑜已经被自己给“预定”了,自己怎么说也要给周瑜一点好处才是,而这个十字架形状的水晶吊坠正好合适。

    毕竟这个十字架形状的水晶吊坠并不适合送给女生,否则刘鑫昨天就将这个十字架形状的水晶吊坠送给来莺儿当做定情信物了。

    说道定情信物,刘鑫还真的琢磨琢磨了,毕竟来莺儿这么好一个姑娘,愿意和自己约定终生,刘鑫再怎么也得有所表示才是。

    刘鑫想起来在木牛流马里,正好还有一套做工精美的女性首饰,原本刘鑫是打算“贿赂”给汉灵帝的,但是现在自然是要送给来莺儿了。

    就在刘鑫喜闻乐见的又走神时,周瑜也是一脸懵逼的看着手中十字架形状的水晶吊坠。

    虽然在现代水晶非常常见,价格相比于其他首饰材料来说也是算比较便宜的,但是在大汉时期,水晶可是一个稀罕物。

    水晶是一种无色透明的大型石英结晶体矿物,在古代被称为水玉、水精、水碧等,代诗人词人都对于水晶有过着作,比如像屈原,司马相如,李白,杜甫,韦应物等人。

    因此水晶在大汉虽然并不常见,但是也不能说见不到,不过这些水晶大都是被储存在某些世家大族的手中,市面上难得一见,很多平民百姓都是穷尽一生也没有机会见识水晶的风采。

    如果刘鑫将这个十字架形状的水晶吊坠放到益州拍卖行里进行拍卖的话,肯定会刷新大汉拍卖市场的最高成交价格,虽然现在只举行了一次拍卖会。。。

    因此,周瑜虽然不知道这十字架形状的水晶吊坠是什么来头,但是周瑜知道一件事情,那就是这个十字架形状的水晶吊坠绝对价值千金,甚至价值万金!

    想到这里,周瑜忍不住将手中的十字架形状的水晶吊坠递给刘鑫,口中连连说道:“刘仙师,这个我可不能要,这个吊坠实在是太贵重了。”

    周瑜这么一开口,刘鑫也算是回过神来,摆了摆手后说道:“哪里哪里,这个十字架形状的水晶吊坠并不贵重,在我老家哪里可是人手一件的小饰品罢了。”

    “至于这个十字架形状的是一种西域图腾,能够保佑周瑜你身体健康,百邪不侵,所以挺适合周瑜你随身佩戴的了。”

    刘鑫说完,便将周瑜递过来的水晶吊坠推了回去,并且做出一副我就是不收的样子。

    周瑜毕竟还是一个四五岁的小孩子,刘鑫这么一说就没了注意,不知道自己是该收下还是该拒绝呢。

    于是乎,周瑜用求助的眼神看着他的干爹孙坚,而孙坚也是一脸不知所措的看着刘鑫,毕竟也算是见多识广的孙坚,也没见过如此精美的水晶吊坠。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孙坚也觉得这个十字架形状的水晶吊坠有些太过于贵重了,就算受益者是自己的干儿子周瑜,孙坚也觉得这不是一件好事,毕竟无功不受禄,不仅适用于大人,也适用于小孩。

    因此,孙坚也想开口为自己的干儿子周瑜把这个水晶吊坠还给刘鑫,但是还没等孙坚开口,刘鑫便出言将孙坚的话赌了回去。

    刘鑫自然是知道周瑜和孙坚在想着什么,于是刘鑫先下手为强,果断的开口说道:“文台兄,你都说了周瑜应该叫我刘叔父,所以我这个当叔父的应该给周瑜一份见面礼才是,所以周瑜你尽管收下这个水晶吊坠,不要想那么多有的没的,这不过是你叔父送你的一件礼物罢了,除非周瑜你不想让我当你的叔父。”

    刘鑫这么一说,孙坚也觉得自己没有说话的必要了,毕竟刘鑫的身份不仅是名震天下的仙师,而且马上就可以变成大汉王爷了,周瑜能认到这么一个叔父,日后的仕途肯定是一帆风顺。

    在大汉,世家子弟除了进入仕途之外,也就没有其他的追求了,毕竟大汉的许多职业都是拥有“世袭”制度的,比如一个村子里的杀猪匠,木匠之类的职业就是代代相传的,还有就是像刽子手这样的职业,除非无以为继,一个城市的刽子手也是世袭罔替。

    至于这些世家子弟而言,自然是追随父辈的脚印踏入仕途,成为一名官员,当然也可以专研学术,成为一名文士,再不济也就是负责家族的产业罢了。

    而像周瑜这样的世家子弟,自然是要进入仕途为家族争光的,毕竟周瑜的能力已经得到了自己堂叔的认可,自己的堂叔还非常肯定的对周异说过,只要不发生什么意外,周瑜也一定可以位列大汉三公的。

    而现在周瑜多了刘鑫这么一个实力与背景都非常强大的叔父,势必在仕途上能够走的更加顺畅,更加方便。

    所以,孙坚连忙给周瑜使了一个眼色,让周瑜收下这个十字架形状的水晶吊坠。

    周瑜本来也十分喜欢这个十字架形状的水晶吊坠,毕竟透明清澈的水晶本来就十分讨喜,再加上吊坠的做工也是十分精致,因此周瑜一来就喜欢上了这个十字架形状的水晶吊坠,只是因为这个水晶吊坠的价值极高,所以周瑜才没有敢直接收下。

    现在有了干爹孙坚的支持,周瑜也就选择收下了这个水晶吊坠,当然,周瑜可没有忘记感谢刘鑫,“那就多谢刘叔父了。”

    刘鑫笑呵呵的点了点头,心里却是得意的想着,自己用一个水晶吊坠换了一个周瑜,这波不亏。

    这时,一边的孙坚看着周瑜手中的水晶吊坠,做出了一副十分后悔的样子,这让刘鑫有些好奇的问到:“文台兄,你这是在干什么,难道你也想要一个水晶吊坠吗?”

    周瑜这时也看见自己的干爹孙坚,一直对自己手中的水晶吊坠虎视眈眈,好像有着什么不好的想法,于是周瑜果断的将手中的水晶吊坠戴在了身上,一副我谁都不给的样子。

    孙坚见此情形,有些遗憾的说道:“哎,我是后悔我这次没有把我家那个小子带到洛阳来,我家那个小子和周瑜大小差不多,不过那小子也是随我,脾气虽然有些直,但是手上的武艺也还不错,如果今儿我家小子也在这里的话,我一定会让他认刘仙师你当叔父的。”

    孙坚的儿子可是不少,其中最有名的自然是孙策与孙权,除此之外还有孙翊、孙匡、孙朗三人。

    孙策与孙权暂且不提,相信每个看过《三国演义》或是《三国志》的人,都对孙策与孙权的情报了如指掌,所以我们在这就说孙坚的另外三个儿子,孙坚的其他三个儿子在两位兄长的衬托下,存在感就不强了。

    孙翊又名孙俨,字叔弼,是孙坚的第三子,是孙策、孙权的弟弟,其人勇勐果断,很很有其兄长孙策的风格,在孙策死后,他也曾被大臣推荐为东吴的继承者,结果在孙权继位后,孙翊就被任命为丹杨太守,不久之后被自己的家将边鸿杀害,其夫人徐氏还因为智报夫仇的事而被称赞为奇女子。

    孙匡字季佐,是孙坚的第四子,孙权的弟弟,曾举孝廉茂才,曾袭父爵为乌程侯,还娶了曹操弟弟的女儿,可惜早卒,时年二十余岁。

    孙朗,字早安,没错,就是早安。。。孙朗是孙坚唯一一个庶子,生母不详,所以在《三国演义》中被认定为吴国太的儿子,最后因为战略失误而被孙权软禁终身,并且改名为丁。

    当然了,孙坚现在口中的儿子,自然说的是江东小霸王孙策孙伯符。

    刘鑫暗中点了点头,如果孙策要认自己为叔父的话,刘鑫自然是举双手赞成,毕竟虎父无犬子,孙策的能力犹在其父亲之上!

    不过刘鑫在这里自然不能直说,自己想要让孙策认自己为叔父,毕竟自己现在还没见过孙策呢,所以刘鑫半开玩笑的对孙坚说道:“文台兄,你不是看着我给周瑜送上了一份见面礼,所以你也想来分一份吧?”

    孙坚想让自己的儿子认刘鑫为叔父,自然不可能是为了从刘鑫手中获得一份礼物。。。嗯啊,孙坚不得不承认刘鑫送给周瑜的见面礼让他都有一些眼馋,毕竟这个十字架形状的水晶吊坠,除了样式有些“非主流”毕竟这是西域风格的水晶吊坠,与大汉主流的装饰样式有些不符合,但是无论是做工还是材料,都无一例外的代表了一件事这个水晶吊坠非常值钱!

    没错,就是非常的值钱!

    孙坚的家族虽然也算是一个小型世家,但是家中财富并不多,毕竟孙家的人口也不少,平时的吃穿用度也算是一笔极大的开支再加上穷文富武,孙坚在平时练习武艺的中就用了不少家中的资源。

    因此,孙坚估摸着自己就算是把家族中的所有财富拿出来,也不一定能够买下周瑜脖子上挂着的那个水晶吊坠。

    当然了,在孙坚看来,水晶吊坠价值再高,也比不上给自己找来刘鑫当叔父,毕竟刘鑫的身份就摆在这里,日后在官场之上谁不给刘鑫一个面子?

    前车之鉴,后车之师,孙坚并不想让自己的儿子像自己一样成为武官了,毕竟现在武官的道路十分难走,所以孙坚才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够弃武从文,虽然孙坚知道自己儿子的武艺资质极高,甚至在自己之上。

    而且孙坚知道自己的这个儿子很多方面也随自己,比如对于兵书之外的其他书籍没有半分兴趣,至于那些四书五经之类的经典,自己的儿子更是看不进去一刻钟。

    所以光靠自己家族的支持,孙坚觉得自己的儿子如果踏上仕途,最终也会止步于县令县尉的地步,想要更进一步,难上加难啊。

    所以,孙坚想让孙策认刘鑫为叔父,以后只要刘鑫这个叔父一日不倒,孙策的仕途就能一帆风顺了。

    可惜天下父母心啊。

    ps:感想简魅的打赏,因为懒得分段了,所以就这6000字大章,等会还是给简魅加更一章吧,今天之前到。(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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