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麟州镇

天真的竖瞳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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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iv class="kongwei"></div><div class="ad250left"><script>ads_yuedu_txt();</script></div>    对面的男子听到了这句话以后笑道:“呵呵呵……你在开玩笑吗?虽然在这个没有什么元气的荒芜世界,我只能够发挥十分之一的实力,不过凭着我的夜狼家血脉带来的恢复力,就算是再重一些的伤我都死不了,更何况——什么!”

    那个男子还没说完话突然就栽倒到了地上,原来他脚踏过的地方出现了一颗圆溜溜的小石子,这样的事情如果发生在平时,这个小石子会随着他一脚踏下而被踩成粉末,可是现在他身受重伤,根本就不在状态,加上他现在的精力都被凌苏吸引了,根本就没注意到脚底下有这么一个小石子,

    一脚踩到这个小石子让他的重心一个不稳,他下意识地想要调整身体,可是似乎触动了伤口,让他的身体倾斜的更厉害了,整个人都向着左后方倒去,而他倒下的地方正好有一根三十多厘米长的钢筋直直插在地上,在没有人能够注意到的视角之下,可以看到那钢筋上散发着淡淡的白色光芒。

    这样的钢筋在周围都有不少,可这里的这一根却成了他的催命符,整个钢筋借着那人倒下的力道直接插入了那人的后心,把他的整个肺叶都穿透了,他身上已经初步止血的的伤口也开始崩裂,大量的鲜血从伤口中喷射而出!

    随着血液离体,身体也越来越虚弱,他的眼中透着强烈的不甘之色,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被绊倒,就算是倒下了,而且还因为身受重伤而无法用斗气防护身体,但以他的身体强度根本不可能被一根普通钢筋刺穿!但他永远也想不明白了,他嘴里发出了几个意味不明的音节,与此同时束缚着凌苏的力量也消失了,

    凌苏看都没看那人一眼拔腿就跑,他现在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赶紧远离这个该死的杀人狂,不过十几秒钟,这个人的血就快流干了,濒死状态的他根本无法为自己治疗,只能任由生命离自己越来越远,没过多久他的眼睛就失去了光彩。

    与此同时,已经跑到了无形墙壁边沿而被挡住的凌苏被一道纯白色的光芒笼罩,光芒一闪而过,而凌苏却在这个时候消失了……

    大夏朝立国如今已经有五百余年,五百年积弊,如今大夏朝终究也到了积重难返的地步了,如今时局纷扰朝纲混乱,加之二十年前西王李群忠起义,全国各地也是纷纷揭竿而起,一时间烽烟四起民不聊生。

    大夏朝廷花费巨大的精力,历时七年才将各地民乱平定,但天下子民竟因战乱而逃散疲病死去近半。只是经历了这样一番混乱,大夏朝竟然显出几分稳定的气象来,如今大乱之后民心思安,百姓中信奉佛道之风大盛。各处名山大观香火繁盛,上山朝拜之人络绎不绝。

    方今修真界,正道昌盛,魔道退避,五百年前魔门六大宗派,有三宗随前朝分崩离析,另外三宗在这之后,也少有在天下行走,让魔道更显得势微。

    中州大地灵气丰盈,物产丰富之地多为正道牢牢占据。天下更以西南天府之地战乱纷争最少,修真之风最盛。天府之地又以天麟山白云派最负盛名,故而凡间一直流传有‘天下修真出天府,天府修真有白云’之说。

    天麟山巍峨耸峙,直冲云霄,北接秦岭,西望昆仑,其中雄奇险峻更是难以言语尽述。山上僧庙道观不计其数,每日上山朝拜的信徒更数以千计。凌天崖金顶隐在云雾之中,宛如立在天之上,万丈神光常年琉于峰顶,真如仙境一样。

    山林飞瀑之间更有奇珍异兽仙鹤飞鸾,仙音鸣喝,羽舞飞岚,天下闻名。天麟山景色虽负盛名,但比天麟山色更加有名的,还是身在此山中的白云派!

    这日天阴,一层薄薄的白云遮住了日头,以当地的气候,这仲夏的中午也少见这等阴霾天气。虽然并无常见的烈日曝晒,但周围仿佛无处不在的湿热空气同样让人有一种心火难耐的焦躁。

    这麟州名为‘州’实际上却连个县城也不是,只是因为在天麟山下,身临道门圣境,是上山香客的必经之地,往来香客信徒常年不断,故而这里也成了方圆数百里之内的一座繁华的大市镇。

    今日要上山的香客早在日出时就出发了,此时临街的铺面商贾都没有生意。在这闷热的天气里,沿街商铺内的伙计们和掌柜的都哈气连天,一副没睡醒的样子。

    茶铺之中,一群闲人正在喝茶聊天,也有的有的手痒了得还会赌上两把。自古以来天府物产丰饶,这里百姓的生活早闲适惯了,就是前些年乱世之中也不见有多大的变化。

    就在这时,街口彩花楼的大门一开,从里走出来了一个身材挺拔眉目清秀的少年人。看上去也只有十二三岁的光景,脸上挂着淡淡的微笑,给人一种如沐春风之感。

    少年穿了一身藏青色的长衫,彩绸束发,玉带勒腰,手里悠闲的擎着一把纸折扇,腰带上还挂着一副价值不菲的和田玉配。举手投足都显出一股容雅高贵的大家气度,此人正是此前消失的凌苏。

    却说那人死后,凌苏不知为何自现代消失无踪,等他清醒过来,这才察觉自己已然成为了一个十岁左右的少年。

    诚然这个身体要比凌苏原来的模样帅气得多,二十岁变成十岁也等于白捡了十年的光阴。不过莫名其妙的就成了另外一个人,而且还来到了一个陌生的世界,却也不是一时半会就能够适应的。

    好在凌苏也算是经历了一番生死危机,万事都看得开。加上在大学之时,闲下来也看过不少的网络小说,倒是对‘穿越’并不陌生。

    既来之则安之,在确认了自己的情况之后,凌苏先找到了一家赌档,靠着自己的能力,能够轻易的选对结果,即便是小心克制,也在第一天就赢了五两银子,几天下来赢够了钱,在镇上置了一处宅子,如此过了大半年,日子倒也惬意悠闲。

    那彩花楼乃是方圆数百里最大的青楼,别看名字稀松平常,里面的姑娘可不是庸枝俗粉。还有不少官家的妻妾女儿。

    凌苏到此也不是来寻开心的,毕竟凌苏本人如今还不过十一二岁的年纪,身子骨都没有长成,做苦力人们都嫌他人小,又能够干些什么。

    只是终日在赌场里混钱始终不是长久之计,凌苏初来此世,这个身体的前身也没有什么不得了的靠山,只是一个普通的孤儿,即便是每次去赢个三五两,长时间下来,赌场的老板也看出来了不妥,派人来警告了凌苏一番。

    凌苏也是识得轻重,心知这些赌坊老板都是脸厚心黑之辈,自己遇到的还是一个懂规矩的,能够先来警告自己一番已经是颇为宽容了,否则你当人家在赌坊中豢养的那些打手是吃素的不成,从那以后凌苏就不敢再常去赌坊,只能够另寻一法来挣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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